阜阳市切实加强财政会计管理宣传工作
发布时间:2014/1/17 15:48:02
为进一步加大全市财政会计信息宣传工作,实现信息宣传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,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推动会计工作发展良好氛围,更好地把财政会计管理工作服务于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。新年伊始,市财政局印发了《阜阳市会计管理宣传工作奖励办法》。
一是明确了宣传指导思想,以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精神为指导。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和服务财政的中心工作,及时、准确、客观地宣传报道财政政策、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,坚持工作、宣传相互促进,更好地服务于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,为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二是确定了宣传原则,财政信息宣传要坚持依法宣传、实事求是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。
三是扩大了宣传的内容,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中,明确指出要“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,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”,要“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,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,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”。宣传内容要紧贴当前财政工作的新形势、新要求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学习、贯彻、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情况;
2.会计管理先进经验,会计管理典型事例及优秀会计工作者先进事迹;
3.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;
4.会计管理工作在新的形势下,如何面临新的挑战,做好新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的思考;
5.会计管理工作在服务企业、民营经济、推进农村财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、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;
6.贯彻落实《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》的具体做法,取得的实效;
7.其他方面的情况。
四是提出了工作要求,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充分认识会计宣传工作的重要性,紧紧围绕会计管理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主题,创造性地开展好会计宣传活动。同时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有关会计工作信息和新闻素材,积极向《中国会计报》、“安徽会计网”、“阜阳市财政局网”、阜阳财政信息及所在县市区政府网站投稿。各县市区财政局每月至少报送1条有关本地会计管理工作重要进展、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等方面的信息,每年争取报送或发表一篇有深度、有见解、有借鉴价值的稿件。